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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司法局举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务研讨会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08 浏览:2135次

为加强全市律师刑事领域法律理论素养及服务能力,更好地适应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律师执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切实履行律师职责,11月7日下午,由台州市司法局主办,玉环市人民检察院与台州市律师协会承办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务研讨会拉开序幕。

会议由台州市律师协会刑委会主任卢华富主持召开,台州市司法局副局长马健出席并讲话。本次研讨会邀请到了浙工大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李永红,玉环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姚石京,台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吕灵光,台州市检察院公诉一部主任杨丹,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朱坚,浙江省律师协会刑委会副主任张友明以及全市公检法司律代表200余人参加。

第一环节 领导致辞

 

台州市司法局副局长马健代表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对本次研讨会能成功举办向与会领导与嘉宾表示感谢,并指出,这是司法实务界与法学理论界共同探讨如何更新司法理念、提升司法品质的一次学术盛会。

同时,马健局长对本次研讨会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司法共同体理念,增进共识,减少分歧,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二是找准定位,充分发挥律师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专业作用。广大律师要深刻认识和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工作的发展方向;三是长效推进,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发挥更大作用。政法有关各方要统一思想当前实际情况出发去研究和探讨,实事求是地加以解决

第二环节 主题分享

(一)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调研分析报告》

台州市律师协会刑委会代表 朱艇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2020年9月中旬,台州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启动《扬帆逐梦—台州刑辩再启航》计划,在市律协刑委会主任卢华富的带领下,市律协成员花费了近一个多月的时间实地走访考察了金华、衢州、丽水、温州、绍兴、杭州、宁波、嘉兴、湖州九个地区,了解认罪认罚制度在各地的具体实施情况并作了数据汇总与比较分析。

朱艇律师分别从认罪认罚制度适用比例、检律沟通情况、法院采纳情况、各地特别情形等16个问题对各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的情况加以列举并与台州本市的情况加以对比,图表文字相结合的形式实现了最直观有效的数据展示与分享。

(二)

《全面高质量推动认罪认罚制度实施》

玉环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龚冬娟

龚冬娟检察长结合其丰富的公诉经验,当前认罪认罚司法实践中的控辩矛盾与实践困境为切入点,着重与大家分享了在审查起诉环节关于控辩双方沟通方面的诸多实践经验及深入思考。龚冬娟检察长表示,认罪认罚作为一项新制度,公检法司律各方确实可能都存在经验不足、认识不够统一等问题,但同为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一员,基于共同的法律教育背景,相同的职业思维,共同的职业语境和统一的知识体系,我们也有着共同的事业追求。控辩两个群体之间良好协作和衔接,共同发挥作用,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取得成功的一个重要保障。建立良好互动协作关系的前提是信任,律师要相信检察官有抱负有追求,办案是为了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官也要相信律师的专业水平和良知。作为法治道路上的同行者,两应当进一步深化互动交流,消除职业隔阂,增强职业互信,为推进法治建设作出更多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三)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理念与实践》

浙工大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李永红

李永红教授详细阐释了“认罪认罚”制度的时代背景及法律渊源指出,认罪认罚制度对律师职业确实带来了潜在的挑战。同时,李教授通过列举不同情形和典型案例分析的方式对当下认罪认罚制度施行过程中,司法资源分配不均、量刑建议的调整、值班律师会见、阅卷权未能得到充分保障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与说明。从学者的角度,与大家共同分享他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理论与实践问题的深入思考和探索。

第三环节 沙龙座谈

分享结束后,研讨会进入嘉宾访谈环节,以沙龙的形式,邀请到公检法司律行业的资深刑事法律工作者作为分享嘉宾,李永红教授作为点评嘉宾,并邀请姚石京检察长作最后的沙龙总结

 

 

 吕灵光警官、杨丹检察官、朱坚法官分别结合自身多年在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工作经验,张友明律师结合自己多年的刑辩律师经验,李永红教授结合理论和实践,从各自视角分别对认罪认罚实务发表了观点和看法,随后,采用互动提问解答的方式进行交流。全场气氛活跃、嘉宾间互动频繁。

李永红院长对沙龙分享作出点评。他表示,这次研讨会包含信息量大、涉及专业性强,分享嘉宾们从自身的公检法司律执业经验出发,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毫无保留地与参会人员分享了自己的观点与看法,为我们带来了一场思想上的盛宴。各位律师同仁们应当在深刻理解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提高辩护质量。在具体的案件承办过程中,对于存在争议的案件,应坚持自己独立的辩护意见,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活动最后,玉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姚石京作总结讲话。姚检察长提出,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刑事司法领域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的重大改革举措,具有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重要作用,带来了诉讼模式和诉讼理念的重大变革。姚石京检察长最后对本次研讨会的圆满举办表示祝贺,对未来台州认罪认罚制度的发展以及台州司法局今后的相关工作表示祝愿

本次研讨会,公检法司律齐聚一堂,促使政法系统内部形成更为良性的沟通交流机制,有利于拓展我市执业律师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领域的视野,加深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理解。未来,台州市公检法司律将立足职业职能、增进理解共识,加强协作,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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